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》,近日,本区部署党建引领物业管理,提高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率、提高业委会组建率、提高物业管理覆盖率有关工作。各乡镇(街道)要于8月底前,全面推进物业企业、业委会党组织组建工作,推动党组织覆盖实现全面提升、大幅提升。
党建引领提高物业管理“三率”工作,包括:推动党组织应建尽建,推进“双向进入、交叉任职”,强化党组织作用发挥;加强对业委会组建工作的组织领导,发挥党员业主的关键作用,提高业委会履职能力;大力提升物业企业管理专业化水平,稳步提升物业企业管理标准化水平,分类推进无物业管理小区治理等。
根据全市工作要求,凡有正式党员3名及以上的物业企业、业主委员会(物管会),均应建立党组织。党员人数不够的,可以通过联合建立党组织、建立功能型党组织等方式,实现党组织覆盖。对于个别暂不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业委会(物管会),要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、党员物业专员等形式开展党的工作,特别是对拟成立业委会(物管会)的小区要100%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。
同时,对于有物业企业管理的小区,要逐步推进物业管理的专业化、规范化程度。对无物业企业但有保安、保洁等物业管理的小区,要根据实际情况引入物业企业,提升物业管理标准化水平。对现有管理水平较高能够满足居民需要及社区治理要求的,在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,可由现有产权单位继续做好物业管理工作。对现有管理水平不足且难以满足居民需求的,可区分小区产权单位,逐步引入专业化物业企业。统筹考虑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与同步引入物业管理,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或国企托底物业管理。引入物业管理暂时有困难的,社区党组织要创新工作方法,指导各方规范议事协商程序,符合条件的,可以先成立业委会,或者指导成立物管会并同步成立党组织,择机引进物业服务。
本区还将健全完善服务资源清单、服务需求清单、服务项目清单“三项清单”,落实双向需求征集、双向提供服务、双向沟通反馈、双向考核评价“四个双向”机制,定期研究解决小区社会治理问题,推动各方形成基层社会治理合力。同时,鼓励各社区积极创新探索覆盖物业企业、业委会以及其他物业关联主体的物业议事会或物业行业联盟等,不断提升工作实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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